为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,明确本公司售后服务的责任和义务,当用户使用本公司的防雷产品过程中,如果出现问题或感觉不满意而要求更换或退货时,将按本细则执行。
一:属下列情况之一,可以实行退换:
a:防雷产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坏的;
b:防雷产品存在本身的质量问题;
c:在保修期内使用时,出现模块老化、雷击等非人为的损坏;
d:用户收到产品后一周内(以用户签收日为准),要求换另一种型号的产品;
说明:上述a、b、c、d四项,本公司均免费退换,但对于d 项用户须承担退换时发生的运费。
二:属下列情况的,本公司不予退换:
a:退换货前未与本公司业务部业务员联系并同意退货的;
b:退回的未安装产品外包装不完整或破损污染, 配件及所附资料不全;
c:人为引起的损坏(如:不正确安装和使用、自行拆卸或改装等);
d:产品已过保修期;
e:因不可抗拒力导致的损坏;
f:非本公司生产的防雷产品;
g:未经我司同意而私自拆开。
三:退换程序:
a:用户和公司业务员联系并陈述退换原因,同发货单、产品一起发回本公司售后服务部;
b:本公司收到退货后,进行调查,核实情况;
c:回复用户。本公司业务员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户产品可不可以退换;并说明原因和换货日期。
d:办理产品退换手续。
说明:如果产品属不可退换的,本公司实行有偿维修,仅收取成本费,并先征得用户的许可。